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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路泵站改建工程(监理) 2013-05-1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太平路泵站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5/10 公告号: 2013-258g
项目名称: 太平路泵站改建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4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市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2754万元 工程造价: 2078.58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05.1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1】34号、青发改投资【2013】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01016
建设单位: 青岛市排水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潘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571330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排水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潘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5713300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聂晓帆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890085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5万吨/日的污水泵站
(二)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二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叁等及以上给水排水工程。(同类工程在商务标书评审时使用)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5月10日13:30 时至2013年5月17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5月10日13:30时至2013年5月17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966519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报名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公告时间:2013年5月10日13时30分 - 2013年5月17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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