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道路整治工程:道路路面铺装面积约25000 m2(涉及检查井升降约100座);外墙粉刷工程:粉刷面积约90000 m2。工程总造价约810万元,其中:道路整治工程约274万元,外墙粉刷工程约536万元。本工程产生土石方量约3500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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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 建筑工程(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同类工程仅在资格后审打分时使用)。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4月12日 9时至2013年4月18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4月12日9时至2013年4月1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2、咨询电话: 0532-85066602 ;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85871505-162 ;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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