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开闭所、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及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内的交流40.5kV开关柜(471面)、继电保护装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相关连接线缆以及附件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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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流40.5kV开关柜制造生产企业; 2、如申请人为授权制造商,所投产品必须取得授权方出具的该产品生产制造授权,且在有效期内; 3、如申请人为授权制造商,必须具有授权方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且授权方与授权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预审; 4、申请人上五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若申请人为授权制造商,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方上五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 5、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
六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必须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如申请人是授权制造商,则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方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建设工程交流40.5kV开关柜批量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供货数量236面及以上)。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