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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上线“评标报告审查情况说明”功能模块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有关规定,我中心上线了“评标报告审查情况说明”功能模块,现通知如下:

  1.在预中标公示发布页面,提示“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系统提示上传附件。

  2.上传的评标报告审查情况说明附件自动归集到项目档案。

  特此通知。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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