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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规告字〔2026〕404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三宗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1.上述地块网上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行业准入条件审查申请,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发展履约监管协议》。 2.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土地单价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出让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拍卖出让只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的索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资料。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竞买人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3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可于2026年6月18日9时至2026年6月30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16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告地块按“标准地”出让,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1号地块: (1)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1.1智能测控装置”;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00万元; (3)税收强度:不低于每亩60万元/年; (4)单位增加值能耗按照青岛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要求,按≤0.45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执行; (5)环保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启动锦汇路以北、锦荣路以南、华贯路以东、宝源路以西地块土地招拍挂程序环保意见的复函》; (6)容积率:1.5-2.5。 其他说明:按照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285号),该宗地为工业产业用地。 2号地块: (1)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1.1智能测控装置”;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00万元; (3)税收强度:不低于每亩60万元/年; (4)单位增加值能耗按照青岛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要求,按≤0.45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执行; (5)环保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启动HD0802009地块土地招拍挂程序环保意见的复函》; (6)容积率:1.5-2.5。 其他说明:按照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285号),该宗地为工业产业用地。 3号地块: (1)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4生物产业4.1生物医药产业4.1.2生物技术药物4.1.6生物医药服务、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4.2.2先进治疗设备及服务4.2.3医用检查检验仪器及服务4.2.4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服务”;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00万元; (3)税收强度:不低于每亩50万元/年; (4)单位增加值能耗按照青岛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要求,按≤0.45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执行; (5)环保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启动兴和路以东,康智路以西,涵海路以南,尊海路以北地块土地招拍挂程序环保意见的复函》; (6)容积率:1.5-2.5。 其他说明: 1.按照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285号),该宗地为标准厂房用地。该宗地按照标准厂房实行带方案供应土地,土地竞得人可依据生产工艺等需求对概念性方案进行优化深化设计。 2.该宗地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50%的房屋(含配套用房)应整体自持,非自持的产业用房应按照高新区管委《关于印发<青岛高新区专业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高新管〔2024〕1号)规定取得专业产业园区认定后,按程序办理分割登记、转让。 (二)出让宗地砂石资源归国家所有,建设项目需动用砂石资源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砂石资源利用方案,按程序报批。涉及砂石资源交易的,纳入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三)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青岛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因本公告地块拍卖采用新版系统,旧版CA证书无效,需办理新版CA证书进行登录报名。 (四)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55号 承 办 人: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 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603室 联系电话: 0532-66966956、67797086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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