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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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款支付方式要求为分期付款,首期款: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成交价格的30%,具体计算方式为:首期款=股权转让成交价格×30% ;剩余款项: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利息起止日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具体计算方式为:剩余款项=股权转让成交价格×70% + 股权转让成交价格×70%×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全部结清之日止天数)÷365。转让股权过渡期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要求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有担保能力的担保公司及经转让方认可的有担保能力的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对剩余款项提供无限连带担保。
4.受让方需将本次受让的30%股权质押给转让方作为对剩余款项、利息及违约责任等所有费用的担保。
5.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自然人或联合体的竞拍;具有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6.受让方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公司一切情况,确认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7.意向方报名时需要针对以上交易条件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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